经管学院各专业:
2016-2017-1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实施
1.以下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
(1)本科公共课程
《大学英语2A、2B》、《大学英语4A、4B》、《大学物理A1、B1》、《高等数学A2、B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及实践课)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学院(部)自行组织,具体安排见下发通知或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二级学院公告栏。
3、所有补考均在校历第二周前完成。
二、考试要求
1、考试课补考
参加考试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个别学生若同一时间参加两门课程补考,可参加任意一门考试,向监考老师说明。
2、考查课补考
专业课程的考查课补考学生自行联系代课老师,时间截止校历第二周周四之前完成补考。
三、监考
1、监考1应于考试前20分钟需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等。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需到领取试卷处,负责试卷的清点、收交工作。
2、监考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因故确需请假者,于考试前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四、考试实施及成绩登录截止时间
1.凡在考试时间有课的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并参加考试。
2.所有补考课程均应在校历第二周前完成。补考成绩的登录时间截止校历第三周星期一(9月19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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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7